你不清楚的職業保險與保護法

  


[ 怎麼辦?
剛剛接到電話,說我爸爸在工地的鷹架上掉下來了,現在急救中,醫生說要開腦,我現在應該怎麼做 ? ]

[ 上週我在餐廳炒菜時甩鍋太大力,熱油由我的脖子流到了右手臂,現在都起水泡了,醫生說是三級燙傷,關於治療與理賠我應該要準備什麼呢 ? ]



在我們的生活中,不論是認識的朋友、或是新聞事件的主角,都有許多人是因為職業災害的發生而造成自己人生職涯狀態的重寫,不論是在麵攤打工的年輕人,因為一次的瓦斯氣爆而造成身體嚴重燙傷且皮膚壞死、不論因為工作性質需要,而淺入地下道卻吸入過多沼氣造成中毒而死亡、不論是肉攤攤販或是傳統產業,因為機器輪轉的一不留神,而造成的肢體殘缺;許多的職業意外在我們周遭生活中上演,而每個職災事件不僅影響到每位勞工的生涯發展,也將影響到無數個家庭的生活狀態,將因此而不同。
經由勞動部的統計,110年的現在全台勞工人數約為1050萬人左右,而身為勞工的我們究竟享有哪些權益,以及在職業上享有那些保護,這應該是身為勞工的我們需要關注與多加了解的部分。最近Grace碰到的案例中就有一個關於勞保權益的例子,案主因為生病的關係需要時常請假就醫治療,所以在公司病假請滿30天的時候,即被公司人資部門告知,因為請假天數過多案主需要將勞保轉到職業工會,等待身體狀況好轉後再回到公司上班。

因為對於法令的不瞭解,所以案主也依照公司的建議將自己的勞保轉至職業工會投保,這個看似無害的小動作,卻也讓案主原本可以請領的「工資補償」就此喪失;所以身為勞工的我們如果對於自己的權益多一分的了解,除了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之外,也將可以減少自己家中的經濟損傷,而今天Grace將與你分享關於勞工在職的權利之一 - 職業保險與保護法。

現行《勞工保險條例》中的職業災害保險是針對勞工朋友們於工作期間發生職業災害職業病而造成勞工病、死、殘所產生的補助。職業災害險給付內容分別有醫療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身故給付、失蹤津貼等五大項目,職業災害保險除了與《勞工保險條例》中的普通傷病保險有類似的補助項目外,差異點在於每個項目的給付的比例與給付天數。

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的賠償額度相較普通傷病來的高,而給付項目中兩者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職業災害險有著普通事故險沒有的「醫療給付」項目,這項差異在於勞工若因為職業災害職業病所造成的傷害,我國法令認定為雇主之應該負擔的責任,所以勞工可以將其就診的醫療費用收據跟所屬公司提出申請勞保職業災害的醫療補償。


圖一 : 勞工保險條例之普通事故保險


圖二 : 勞工保險條例之職業災害保險


什麼是職業保險與保護法呢 ?
政府為了保障勞工生活、促進社會安全,特別制定並頒布《勞工保險條例》,讓勞工同時享有普通事故保險職業災害保險。而針對《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多屬於補充性法條,所以為增進職業災害勞工與其家屬之權益保障,所以政府特定專法加以保護,將職業災害保險規定自《勞工保險條例》中抽離,擴大納保範圍、提升投保薪資、提升給付保障、加強預防與重建,並於110年4月30日公布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加強勞工重返職場的能力,此專法也將於111年5月1日開始實施

修訂後的專法,有三大重點 :
第一、不論企業規模,雇主都將要為員工納保。
此項規定除了可以增加勞工工作上的保障之外,也可以避免雇主在職災事發生後避之不理或故意規避責任,而造成勞工求償無門的情況產生。

第二、提高了投保薪資的計算金額傷病給付的比例。
這讓勞工在發生職業災害時可以獲得較高的薪資補償減少了自己對於醫療耗材費用的支出,這相較於現行法令中勞工因為職業災害而無法繼續工作所造成的薪資損失,對於一個家庭的財務支出影響較為縮小,也得以讓家中的經濟現況不因為突來的意外事故而突然慌了手腳。

第三、對於失能與遺屬的照顧上,改採「投保薪資」來計算。
現行法令以投保薪資為主乘上工作的年資作為計算基準,這對於勞保年資尚淺的年輕勞工來說,如果發生重大職災而影響未來人生的發展,除了未來工作的困難度之外,得到的補償可能也不足以過身體殘缺後的生活。如此一來影響到的不將只是年輕的勞工生計狀況,更也將影響到與他們共同生活的家人。所以修法後有利於勞保年資尚淺的族群,同樣享有相同的保障福利。


圖三 : 勞工職業災害保護專法

身為勞工的你,Grace建議你可以這樣做 : 

1、身為勞工的我們,多了解「勞保的基本保障」,避免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2、如果就職於未滿五人的小型公司,若老闆沒有為您投保勞保,也別忘了要詢問雇主,是否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以增加自己工作期間的安全與保障。
3、我們需要了解自己的「投保薪資」,因為它是勞保各項給付項目的基準。
       ( 這個部分,可以上勞保局或自己公司的人資部門查詢。 )
4、真的不小心發生職災的時候,建議你可以「先就醫後申請」。
      (讓自己的商業保險,可以領到足額醫療收據上的保障;
        再透過勞保職災,副本收據的請領作為補償。)
5、不要因為工作經驗豐富,而忘了嚴守自己工作崗位上的「SOP流程」。
      (凡事小心為主,因為人生只有一次,生命只有一回;人們常常因為太熟悉的動作而疏忽了應有的注意與小心。)
6、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唯有靠自己最牢。
      (除了勞工相關的權益知識,適當的商業保險轉嫁也不可少,因為風險發生時能掌握自己的財務,也才擁有選擇的權利。)


* 附註 : 勞工需要的知識點 ~ 勞基法第59條 :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下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失能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遺存障害者,雇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失能程度,一次給予失能補償。失能補償標準,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其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姐妹。


人生中的風險不斷,任何的風吹草動,都將影響到我們計畫中的人生,唯有充足準備與轉嫁,才能安然度過人生中的紅綠燈。 需要財務諮詢的朋友們,歡迎留言給Grace,我將陪伴著妳開始規劃財務這條路。想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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