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在資產傳承中的關鍵角色

本文同步刊登於Smart智富No.311期


2024年台股加權指數更突破了2萬點,投資幾乎成了全民的運動。為了增加可投資的資金,有人開始解定存與保單。

保單在提領、解約前,記得先幫自己「停」、「看」、再「選擇」。停下動作優先思考,當初規劃保險的目的是什麼 ? 是為了增加保障、強迫儲蓄、準備緊急預備金、獲取高報酬還是資產的傳承?當初規劃的目的還在嗎?原來的工具還適用嗎?有其他可替代的方案嗎 ?

如果只以報酬率來看,保險不是一個獲利最高的工具,但若以資產傳承的角度來看,保險則有其不可取代性。而保險在資產傳承中有4大特色 :

1、 避免繁瑣法律程序

遺產繼承前,從資產統計、稅務申報到財產分割,需要被繼承人(指身故者)相關的資產資料蒐集、繼承人也需要一一核對證明文件、全體繼承人更須達成關於遺產分配的共識……等,若理財工具有不動產、股票、境外資產時,整理與搜尋的時間又更長,繼承的流程與時間通常需要花上好幾個月。而保險在身故理賠申請時,給付的速度比繼承的程序要快速,若資料無慮,大約2週內即可獲得保險金的支付,避免了繁瑣耗時的法律程序過程。

2、 可指定受益人

保險可以指定保單的「受益人」,這功能不受「特留分」的限制,。指定的功能讓我們擁有資產上的控制權,隨時可以變更受益人,把錢分配給想給的人,也可以依照當時的意識調整受益人的分配比例,能更簡單又快速的管理自己的資產。

3、 可預留遺產稅現金

繼承人的生財能力不一定與被繼承人相當,若子孫沒有足夠的現金支付遺產稅,將造成繳交稅負與資產繼承上的困難。若提前規劃人壽保險,在保險金給付時可以同時作為支付遺產稅的繳納現金,讓財產的繼承更為順利。

4、 可依法規合法節稅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項 :「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金。」不計入遺產總額。這對於有高額資產的人來說,以保險作為一種傳承的工具,除了可以達到上述的好處外,還可以享有遺產總額的降低,減少遺產稅額。

而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的人壽保險,受益人所受領之身故保險金以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在新台幣3,740萬元以下,則免計入個人基本所得稅額。保險金的稅負優惠,是理財規劃與稅務規劃中不可缺少的工具之一。


Grace的小提醒

規劃保險時有個先決條件,需要年紀與體況允許才可投保,若想透過保險規劃財富傳承,「時間」與「健康」是需要掌握的關鍵因素,避免出現有傳承工具卻無法使用的遺憾。

遺產規劃是我們最後安排的選項,然而意外與明天不知道誰先到,身為單身貴族的傳承安排更需要及時。需要財務諮詢的朋友們,歡迎留言給Grace,我將陪伴著妳開始規劃財務這條路。想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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