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住宅火險」預防火災資產損失

 

本文同步刊載於Smart智富雜誌
「水火無情 !」
警覺與預防,可避免我們人身與財產的損失。
時節漸漸進入了冬季,近日氣溫更明顯驟降。冬日的「天乾物燥」,增長了「用火」與「用電」的使用量,故不慎產生的火災也將跟著增多。火災的財物損失多以建築物的損失金額為高,而「不動產」更是多數人擁有資產中占比的大部分,經中華民國內政部消防署統計,2022年全國火災發生次數共 1 萬 5,890 次,而建築物火災就有5,512件,佔了34.7%。此外,居家火災也是隱形隱憂,如電器故障、電線老舊、幼童玩火、瓦斯洩漏、烤火取暖……。其中因「電氣因素」所造成的火災占了18.2% 、因「爐火烹調」造成則占了9.4%。

現在生活脫離不了電力與瓦斯爐,而它們所造成的風險是我們日常該注意的。因此家居生活上可遵循以下5要點來防範 : 第1,正確的使用電器 ;第2,定期檢查電線設備 ;第3,取暖時注意用火;第4, 四周不堆可燃物;第5,用火與電時更需謹慎。若因我們不慎而造成了火災,除了有自己生命與財產的損失風險外,也將因應居住需求而產生額外的支出費用。嚴重的疏失而波及他人時,依據民法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也將受到刑事的裁罰與賠償。

在居家用火安全上,我們也可以透過四個設備的協助,以降低風險的發生與擴大 : 

(1) 烹飪時可善用「定時器」,提醒我們正執行的事項。
(2) 居家裝設「煙霧偵測器」,當煙火發生時提醒自己也提醒他人。
(3) 「獨居者」與「長者」可善用「緊急求救按鈕」,避免身體不適的發生而造成鄰里的損傷。
(4)「守望相助」彼此有責。

除了事前的預防,產險中的「火災保險」則可轉嫁風險來臨時,我們在金錢與財產上的損失。「火險」分成商業火險及住宅火險2
種,「商業火險」是為了保障營業用的不動產因火災造成的損失;而「住宅火險」是為了保障居住的不動產因火災所造成的損失;當用途不同時需要特別注意投保的火險種類,以免繳了錢卻無法達到風險轉嫁的功用。

住宅火險不是強制性的保險,所以目前投保率並不高,其購買者多為房貸族,銀行為了降低借貸風險,當人們申請房貸時,都強制要求先投保住宅火險,才願意接受撥款提供房貸。

另外,住宅火險會因「房屋標的物地址、使用狀況、建造年份、總樓層數、本體建材、使用面積、裝潢成本與保險金額」而計算出不同保費。比如新北市板橋區建造40年的公寓,若是450萬的保額,年保費約666元。(住火險投保金額 = 建築物本體造價 + 建築物裝潢總價) 。其中,住宅火險有「60% 共保條款」的規定,意旨投保金額只要達到重置成本的 60% ,產險公司就會視同足額投保,應全額理賠。若不足重置成本的 60%,則會依保額與重置成本的 60% 比例賠償。

住宅火災險保障的範圍除了因火災而造成的損失,也承保了因閃電雷擊、車輛碰撞……等所導致房屋的損失。理賠的項目除了建築物本體,也有包含建築物內動產、臨時住宿費用、搬遷費用、生活不變補助、清除費用等其他附加保障項目可投保,而保費也會因各家產險公司的住宅火險內容不同使費用有所不同,投保前務必細看,不可大意。

Grace的小提醒 :
「聚沙成塔」! 每人在生活中多付出一點、多注意一點,生活的環境將會更安全與更美好。讓我們都先由自己做起,成為一個好的起源與循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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